第(2/3)页 1. 凤阁 取“凤凰栖阁,掌理天机”之意,替代原中书省,为中枢决策机构,位同宰相衙署,核心权责为草拟诏令、参议朝政、决策军国大事,直接秉承圣意,拟定政令、诏书、诰命,是朝堂政令的发源地。 设凤阁内史一人,为正一品,位列宰相之首,总领凤阁事务,辅佐皇帝决策;凤阁侍郎二人,为从二品,辅佐内史,分掌诏令草拟、政务参议;下设凤阁舍人六人,正五品,负责具体草拟各类文书、诏令,参议百官奏疏,甄选要事呈递皇帝御览。 凤阁官员皆为皇帝亲信重臣,学识渊博、深谙政务,手握决策之权,却无执行之权,与鸾台相互制衡,避免决策独断。 2. 鸾台 取“鸾凤和鸣,封驳审议”之意,替代原门下省,为中枢审议机构,核心权责为审核凤阁草拟的诏令、百官奏疏,行使封驳之权。若认为诏令、奏疏不妥,可驳回凤阁重新拟定,或直接呈递皇帝,谏言修正,同时负责传达皇帝旨意,监督政令下发,确保政令合规、利民。 设鸾台侍中一人,正一品,同为宰相;鸾台黄门侍郎二人,从二品,辅佐侍中,主持封驳审议之事;下设给事中四人,正五品,具体负责审核文书、行使封驳、谏言议政。 鸾台掌审议封驳,与凤阁决策之权相互牵制,避免凤阁独掌决策大权,确保政令公允,杜绝权臣擅权,此制承袭武后制衡之精髓,又结合汉制分权理念,稳固中枢权力平衡。 3. 尚书省 保留汉制尚书省,为中枢执行机构,总领六部,负责执行凤阁拟定、鸾台审核、皇帝御批的政令,是朝堂政务的执行核心。 设尚书令一人,正一品,因职权过重,暂不授人,由左右仆射各一人,从二品,代掌尚书省事务,分领六部;下设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各部设尚书一人,正三品,侍郎二人,从三品,各部权责分明,沿袭汉制六部职能,又做细化调整: 吏部:掌官吏任免、考核、升迁、贬谪,整肃吏治; 户部:掌户籍、赋税、钱粮、国库,打理民生财政; 礼部:掌礼仪、祭祀、科举、教化,传承礼制; 兵部:掌兵权、武官任免、军队操练、边防防务; 刑部:掌律法、刑狱、案件审理、司法监察; 工部:掌工程、水利、屯田、营造,修缮基建。 第(2/3)页